一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
(一)培养目标
总体目标:基于现代物理教育的发展趋势,使学生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,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和基础教育改革需要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科学素养和教师专业素养高度整合,知识与技能协调发展、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的物理学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。
1.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,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;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具有艰苦创业、勇于进取的精神;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。
2.使学生掌握坚实的经典物理学和现代物理学的基本知识、基本概念、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;了解物理学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;培养学生的物理学素质、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能力;毕业后能从事教育、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3. 热爱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熟悉教育法规,树立育人为本、实践取向、终身学习的理念,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表达能力、教育科研能力、教育反思能力,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开发学生潜质的能力。
(二)培养要求
总体要求: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,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;熟练掌握物理学基本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;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;具有健康体魄、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素质。
1.知识结构: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,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,系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、发展趋势以及实践能力,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;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能力,了解物理学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。
2.能力结构: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,特别是多媒体、网络教育技术的能力;熟悉教育法规,掌握并能运用教育学、心理学基础理论,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从事物理教学的能力;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;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社会适应能力;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。
3.素质要求: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人文素质、科学素质、心理素质、身体素质和专业素质。
二、学制与修业年限
标准学制4年。修业年限3-6年。
三、毕业要求
思想政治合格,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160学分,同时达到学校相应要求方能毕业。
四、授予学位要求
取得毕业资格,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,授予理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学分分配表
课程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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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
|
学分数
|
占总学分比例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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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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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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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识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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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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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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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5
|
24.1
|
选修
|
7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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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
|
学科基础课程
|
必修
|
23.5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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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7
|
选修
|
4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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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
|
专业主干课程
|
基础必修
|
7
|
4.5
|
7.2
|
核心必修
|
9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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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
|
专业方向课程
|
选修
|
24.5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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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3
|
独立实践环节
|
必修
|
|
21
|
13.1
|
选修
|
|
1
|
0.6
|
教师教育课程
|
必修
|
10.5
|
4.5
|
9.4
|
选修
|
5
|
|
3.1
|
总学分
|
必修
|
118.5
|
74.1%
|
合计
|
160
|
100
|
选修
|
41.5
|
25.9%
|
理论
|
117.5
|
73.4%
|
合计
|
160
|
100
|
实践(实验)
|
42.5
|
26.6%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