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
(一)培养目标
总体目标: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总体趋势、基本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学生通过本科阶段学习,成长为适应时代需要,富有社会责任感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综合提高的复合型、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1.具备坚实的材料、物理、化学、电子、机械等学科基础,系统掌握新能源材料、新能源器件设计与制造工艺、测试技术与质量评价、新能源系统与工程等方面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。
2.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,能够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及相关领域和行政部门从事科学研究、教学、科技开发、产品设计、技术服务、生产管理等工作,并为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优质生源。
(二)培养要求
总体要求: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,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。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。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。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。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。掌握科学的身体锻炼和健康知识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和生活习惯,具有健康的体魄。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具备一定的审美艺术修养。
3.知识结构: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、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,系统掌握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初步掌握进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,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。
4.能力结构:掌握一门外语,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;具有一定的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、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;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、表达能力、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;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。
5.素质要求: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人文素质、科学素质、心理素质、身体素质和专业素质。
二、学制与修业年限
标准学制4年。修业年限3-6年。
三、毕业要求
思想政治合格,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54学分,同时达到学校相应要求方能毕业。
四、授予学位要求
取得毕业资格,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学分分配表
课程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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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
|
学分数
|
占总学分比例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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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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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(实验)
|
通识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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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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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|
11.5
|
25
|
选修
|
7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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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
|
学科基础课程
|
必修
|
18.5
|
1.5
|
13
|
选修
|
4
|
1.5
|
3.6
|
专业主干课程
|
基础必修
|
12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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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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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必修
|
14
|
1.5
|
10.0
|
专业方向课程
|
选修
|
32.5
|
|
21.1
|
独立实践环节
|
必修
|
|
21
|
13.6
|
选修
|
|
1
|
0.6
|
总学分
|
必修
|
108
|
70.1%
|
合计
|
154
|
100
|
选修
|
46
|
29.9%
|
理论
|
115
|
74.7%
|
合计
|
154
|
100
|
实践(实验)
|
39
|
25.3%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