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
(一)培养目标
基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,学生通过本科阶段学习,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和职业教育改革需要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学科素养和教师专业素养高度整合,情感态度价值观、知识与技能、过程与方法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学校电子信息学科教学骨干教师、教育工作者、教育管理者乃至教育家,并为电子信息领域和行政部门培养从事科技开发、产品设计、技术服务、生产管理等工作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。
(二)培养规格
1.掌握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等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,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;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;具有艰苦创业、勇于进取的精神;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。
2.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、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,系统掌握现代电子技术、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掌握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;初步掌握进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,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。
3.热爱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熟悉职业教育法规,树立育人为本、实践取向、终身学习的理念,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表达能力、教育科研能力、教育反思能力,以及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开发学生潜质的能力。
4.掌握一门外语,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,具有独立获取知识、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;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多媒体课件制作能力;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、较全面的教师技能和适应能力。
5.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,达到国家规定的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。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、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。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同时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。
二、学制与修业年限
标准学制四年。修业年限3-6年。
三、毕业要求
思想政治合格,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160学分(必修课程122学分,选修课程38学分),同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00分,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方能毕业。
四、授予学位要求
取得毕业资格,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,授予理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学分分配表
课程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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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
|
学分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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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总学分比例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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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识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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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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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.5 |
24.1 |
选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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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4.4 |
学科基础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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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|
28.5 |
17.8 |
选修
|
10 |
6.2 |
专业主干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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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必修
|
12.5 |
7.8 |
核心必修
|
10 |
6.2 |
专业方向课程
|
选修
|
19 |
11.9 |
独立实践环节
|
必修
|
18 |
11.3 |
选修
|
2 |
1.2 |
教师教育课程
|
必修
|
14.5 |
9.1 |
总学分
|
必修
|
122 |
76% |
合计
|
160 |
100
|
选修
|
38 |
24% |